关于教职工住房补贴提取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
各单位:
为确保我校教职工住房补贴提交材料符合提取规定,经协商,重庆市公积金中心将派员到校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核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现场审核集中办理地点:行署楼B栋一楼东方红会议厅。
2.由于提取住房补贴教职工人数众多,现场审核将按单位分批进行。
3.第一批次审核单位:党委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纪委办公室、工会、团委、校长办公室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发展规划处、研究生院、学生处、保卫处、科技处、社科处、招就处、国际处、财务处、基建后勤处、审计处、国资处、离退休处、校地合作处、国防生选培办、校友办、培训学院、教师教育学院、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、出版社、期刊社、档案馆、信息中心、365游戏大厅、校医院、资产经营公司、大学科技园、实验农场、教育基金会、幼儿园等。
第一批次现场审核时间:4月10日下午2:30-5:00。
4.其余批次现场审核时间及单位另行通知。
5.住房补贴提取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、规范性要求极高,请务必认真阅读《住房补贴使用提取须知》(附件1),并按要求准备全套材料,确保材料审核工作顺利进行。
6.符合提取条件的双职工以户为单位,按女方所在单位的审核和提取批次集中办理。
附件:1.住房补贴使用提取须知
2.重庆市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表
3.重庆市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表样表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14年4月4日